
固原市人民检察院
GU Y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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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“质量建设年”工作,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安全工作,拓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源,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5月16日-18日,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、卫健委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应急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对全市范围内中小学、幼儿园、校外辅导机构、体育馆等21家单位及校园周边安全进行了联合大检查。
按照“查严、查实、查细”的原则,联合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、查看台账资料、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,对学校贯彻落实“一号检察建议”、强制报告制度、教职工入职查询、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、校园防欺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,同时对校园疫情防控、食堂食品安全、宿舍管理制度、校园安全隐患、消防安全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,针对存在的“校园内有倾斜电线杆”、“学生食堂调味料使用不规范”等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安全和健康的问题,现场提出口头整改意见,对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分别向县(区)检察院未检专干进行了交办,对学生老师的提问当场给予了答复,并进行了互动。
在校外检查中,联合检查组对抽检的校外辅导机构相关资质证明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、疫情防控制度落实、消防安全等进行了检查,检察官们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强制报告制度等进行了宣讲,并对加强安全管理,防范未成年人受侵害等方面给出了专业建议,不断强化培训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。
下一步,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强化监督职能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,督促整改,进一步加大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,汇聚多方力量,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,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安全、规范有序的学习成长环境。